上海售后房物业费标准下月调整

热点解放日报2014-04-03 15:43:43
提要:自今年9月1日起,上海将执行新的公有住宅售后房屋(俗称售后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调整的基本原则为'收费项目不变,标准三年到位'.据测算,按照新的收费标准,2012年度售后房家庭平均每户每月多支出的物业管理费为10元左右。

自今年9月1日起,上海将执行新的公有住宅售后房屋(俗称售后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调整的基本原则为"收费项目不变,标准三年到位".据测算,按照新的收费标准,2012年度售后房家庭平均每户每月多支出的物业管理费为10元左右。

按原标准物业已"入不敷出"

据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上海现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标准制订于1996年。随着本市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2012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96年的270元调整到1450元。但物业服务费标准一直未作调整,物业服务企业普遍亏损经营,物业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市物价局一项对103个售后房小区的调查显示,2011年,这103个小区物业管理支出的平均值是 1.17元/平方米,但按现行的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的收入是0.29元/平方米,明显 "入不敷出".另据初步统计,仅2010年和2011年两年,全市就有53个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小区管理。为此,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在历经近两年的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现行的调整方案。

据悉,调整基本原则为"收费项目不变,标准三年到位"."收费项目不变"是指保持现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项目不变,即业主每月直接支付的费用仍为管理费、保洁费、保安费和电梯水泵运行费(配备电梯的住宅)等四项。"标准三年到位"是指采用"分步走"的方式,即用三年时间,每年由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公布最新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逐步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实际运营成本接轨,2012年度仅调整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后的物业服务费标准自今年9月1日施行,每个调整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52项最基本服务标准明确

物业服务价格调整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也将有统一的标准。此次,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还明确了《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从本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了管理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五个方面52个具体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便于业主和业委会监督。当然,此标准仅为最基本的标准,售后房小区业主大会也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提高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有关负责人表示,售后房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调整政策实施后,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相应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对于拒不缴纳的业主,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主动上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和说服教育工作,经解释说明后仍拒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业主违约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 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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