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伪造公章骗房屋养老金

热点人民网2014-04-04 10:26:39
提要:小区物管申请60.8万元房屋维修金,业主不知情;申请材料上有公章,社区工作站称未盖。

小区物管申请60.8万元房屋维修金,业主不知情;申请材料上有公章,社区工作站称未盖。

近日该案基本案情水落石出:小区物管竟然伪造社区工作站公章,骗领维修金。昨日深圳市住建局致函福田区住建局,要求对通过伪造公章,擅自组织征集签名,实际骗领48.6万余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深圳市利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罚。根据相关法规,该公司将面临近百万元的罚款。

8月5日,福田翰岭花园有业主通过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网站查询到,小区管理处申请了一笔486725.91元的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而多数住户不知道有该笔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派人调查发现,对于小区电梯维修工程,利丰物业在没有取得社区工作站同意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征集签名,并声称签字同意的业主有200多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无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故此次会议属于无效会议,相关表决也不合法。另外,该公司还伪造公章用于业主大会会议证明。据介绍,目前利丰物业已承认伪造“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翰岭社区工作站”的公章,用于制作虚假的业主大会会议证明,以骗取维修资金。

8月9日,利丰物业公司已将48万余元工程首期款退回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银行专户。

市住房和建设局随后作出处罚措施: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15条规定对利丰物业进行处罚;向全市书面通报处罚情况;要求物业管理协会在行业内给予利丰物业公开谴责。

根据深圳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侵占或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将处以被侵占或者挪用资金金额两倍的罚款。这意味着利丰物业公司将面临近百万元罚款。而相关人员伪造公章,到底该承担什么责任,还有待公检法机构进一步调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