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情人一套房 两人闹掰后闹上法庭
张先生与周女士相识于22年前,两人都有家庭,不过,架不住你情我愿,双方成了情人。这种关系一晃维持20多年。数年前,经济状况不错的张先生掏21万多元给情人买套3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房子上写的是周女士的名字。
不过,情人关系如天气,说变还是变了。两人翻脸了,情人关系告吹,接着为了这套房子,两人上了法庭。
先是张先生起诉周女士,说她是不当得利,要她返还费用24万元。法庭上双方就没了往日情分,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一审法院支持张先生诉讼请求,周女士败诉。周女士不服上诉,市中院一查,20多年情人的事双方都认,市中院作出判决,当年你俩是情人关系,房子是张先生掏钱所买,不假,可这是特殊关系赠与,既然是赠与,就不是不当得利。张先生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据周女士说,情人关系结束后,因为张先生经常登门搅扰,她干脆把这房子委托给马先生出租,租金每月1000元。没料到,2011年4月,张先生认为这房子是他拿钱买的,就是他的房子,把房锁一换,自己搬进去住了。这下子害得周女士违约,还给马先生拿了3000元违约金。周女士向法院递了纸诉状,这房子法院判决是我的,你凭什么强行换锁入住,你要赔我租金损失2.3万元,还要拿3000元违约金。在法庭上,双方再次交锋。张先生还是老观点,当年咱们是情人关系,但早就覆水难收。房屋虽然登记在你名下,可房款是我拿的,既然如此,我出钱买的房子我有权居住。
案子好断,法官说,当年两人就有一场官司,市中级法院判决认定,周女士得到的房子是张先生的赠与,既然有这样的法律关系,张先生私自搬进人家,给周女士造成23个月租金损失和违约金损失,要承担损失。
结果
今年6月,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张先生赔偿周女士租金2.3万元以及违约金3000元。
编辑点评
这正是:地下情人二十年,说翻脸来就翻脸;关系告吹夺房产,唇枪舌剑公堂见;一审女方败了诉,只因男方出房款;二审判决大变脸,赠与得利无需还。轰轰烈烈地下情,转眼已成纷飞燕;为套房产上法院,缘分了断终结怨。
见惯了分分合合纷纷扰扰的恩怨情仇,似乎再美好的情缘,到了破裂时都难免撕破脸面,好聚好散似乎只是很多人一厢情愿的美好期盼。
恩易断,义已绝。在绝情的那一刻,很多浓情蜜意,似乎便演变成纠缠不清的争吵,无法理清的计算,统统失去了体面。
难怪很多国外明星在结婚前都要签署长达几十页的婚前协议,或许就是看穿了人性的本质与多变,曾经的美丽誓言,终将变得多么脆弱不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