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购房者称房屋“被置顶”

热点东方早报2014-04-04 10:28:20
提要:2名业主买了杭州“龙湖·滟澜园”公寓各1套,合同写明“建筑层数地上16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12层”、“建筑层数地上26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23层”,交房时却发现都成了顶层,遂诉请退房。一审败诉后,购房者已上诉至杭州市中院。

2名业主买了杭州“龙湖·滟澜园”公寓各1套,合同写明“建筑层数地上16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12层”、“建筑层数地上26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23层”,交房时却发现都成了顶层,遂诉请退房。一审败诉后,购房者已上诉至杭州市中院。

昨天,开发商表示,“本就是顶层,购房者事先知道,只是销售员签合同时不仔细,未能核对出数字错误,所以不同意退房要求。”

滟澜园位于杭州郊区,2010年下半年开始分期销售。业主张某表示,他2010年12月购买1期1套212平方米的跃层,总价384万余元,单价1.8万元。当时销售员说,所购公寓不是顶层,合同也这么约定,但去年5月收房时却发现房子成了顶层。

另一位业主章某买的是1期7号楼162平方米的跃层,总价近306万元,单价1.88万元。2010年11月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写明“建筑层数地上26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23层”,“但交房后发现是顶层。”

退房要求被开发商拒绝后,张某、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并补偿利息损失57万元、46万元。据其代理律师戴和平介绍,开发商在层数批复后曾计划加高几层,但规划更改未获通过,才使张某、章某所购房屋“被顶层”。

对此,龙湖地产人士表示,对张某、章某所购单元的获批层数暂不清楚,要查资料;不过,从未有过规划变更的计划。

据介绍,开盘前,张某、章某多次到过售楼处等,知道所购楼房为顶层。购买合同出现层数问题,是因为网签时,输入房号后自动生成的楼层数据将地上楼层与地下楼层相加了,但销售员没有仔细核对。

去年11月底,法院判决认为,按常理,购房者应了解售房资料等,由此认定原告签合同时明知是顶层;就章某的诉讼,认为“销售员未核对合同存在一定过失”,但均不构成最高法规定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等退房条件。

戴和平表示,虽未将楼层问题列入退房条件,但《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00年修正)》有规定,楼层违反合同约定的也可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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