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扩大 市民可赎回产权

热点东方今报2014-04-04 11:44:39
提要: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昨日,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据了解,“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昨日,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据了解,“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被写入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共有产权住房目前还是纳入到保障房体系管理,但未来应该会单独归类进行管理。

随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称,今年会在一线城市和部分供需关系紧张的二线城市,加大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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