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引争议 大多数老人认为不靠谱

热点河南商报2014-04-04 11:51:15
提要:“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早在2007年,上海就曾调研“以房养老”模式并开始了探索,但效果欠佳。“目前没有一个成功的案例,也没有具体操作的例子。”上海市老年学会秘书长孙鹏镖接受采访时透露。两年前,武汉一家银行在汉推出老年卡,并推出“养老按揭”贷款功能,持卡人可以住房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用于养老用途的贷款。

而意向调查显示,大多数老人认为,“以房养老”不太靠谱。一项对100名60岁以上老人的最新调查表明,其中73名受访者明确表示“不会选择这种养老方式”,44人认为“这样不能解决养老的实际需求”,还有36人选择“会观望这种做法的效果”。

以房养老四大要素:

拥有产权: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可能对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

独立住房:只有老年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该模式才有可能得以运作。否则,老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

家境适中: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

地价较高:老人身居城市或城郊,尤其是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或城郊,住房的价值很高,且在不断增值之中,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容易,适合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如果住房地处农村,或经济发展缓慢、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达地区,因价值低、不易变现等,将很难适用这一模式。需要强调的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方式尤其适合有独立产权房的、没有直接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水平的城市老人。

专家观点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原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有人说无子女老人养老应由政府管。老人拿社保金还用你说?有社保的老人都能(实现)温饱,但每月只几千元。若拿价值几百万的房产反向抵押养老,每月能多得几万元且终生源源不断,加上养老金就是几万几千元。反正无子女老人房产无需传代,除了捐赠社会,为何不肯给他们一个以房养老的选择呢?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副教授汪伟:归根结底,“以房养老”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产品,其能否最终在内地推广和落实,首先要考虑从社会保障、服务老年人的角度出发进行产品设计,其次还要接受市场的检验。从香港推广“安老按揭试验计划”的经验看,特区政府正是遵循了这一原则,才令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得以在香港顺利落实和推广。

记者速评

从“人养房”到“房养人”,这个转变似乎来得太快,也让曾经千辛万苦才有个窝的“房奴”觉得:我这辈子是不是为了房子在拼命?这似乎是一个没有答案的伪命题,因为严格说来,花了30年甚至更长时间贷款得来的房子,也许只有70年的产权,如果真要“以房养老”的话,可能“人还在,房已经没了”。在“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列车上,大部分的中国人从上车时就赶上“市场化的高房价”, 在透支了赡养父母的费用、透支了改善生活品质的费用后,等我们老了,临要下车的时候,又赶上“与国际接轨”,效仿国外制度的“以房养老”应势而出。这很难不让人怀疑: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为什么辛苦了一辈子,仅仅只是为了房子在世上走一遭?

他山之石

美国: 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推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主要有三种形式:一、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二、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作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贷;三、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的机构与住户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住房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1.5万-30万加元,只要不搬、不卖,房产主权不变,可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新加坡:60岁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这种模式风险较小。

日本:日本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导致其“以房养老”非常普遍。通常选用“倒按揭”形式,适用于55岁以上的人群。这种贷款不需要还债,贷款人死亡时房子作为还债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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