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六省民间投资 个别省市问题严重
国务院近日派出督查组,对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等6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国发[2010]13号)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早在2010年5月,“新36条”便已出台,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今年7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全部出齐。随后的7月底,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此次督查也是这一会议提出的。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此次有13个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国务院派出的督查组。
综合各地党报、官网的消息,国务院第二督查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带领,于12月10日至16日去了江苏南京、苏州市,以及四川成都、眉山市;第三督查组组长是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晓薇,12月11日至14日去了陕西,12月14日至18日去了广州、深圳等地;另一路督查组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领衔,12月12日至14日在湖南株洲、长沙两市,12月15日和16日在河南。
各督查组的具体督查方式包括:听取政府工作汇报,走访民营企业并座谈听取意见,核查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查看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重点项目,并会同当地省政府召开意见反馈会。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各督查组此番督查重点是:了解地方政府落实“新36条”及相关细则的配套政策措施,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情况,“以及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和规范管理的情况”。
报道称,此番督查得出的结论之一是:今年以来6省民间投资提速。在农林牧渔、制造、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等大部分行业,民营企业已占据主导地位;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民营企业“率先发展”;在社会事业领域,民间投资“也在快速进入”。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全国民间投资占社会投资比重为62%,比上年同期提高约2个百分点。
同时,督查中也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具体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在一些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的具体操作环节不够细化;有些管理部门没有真正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民间投资服务体系有待健全,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人员培训等缺乏足够的支持。
报道称,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已向有关地方政府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关地方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让民间资本及时了解掌握政府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建设、相关行业动态;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重点,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的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完善服务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据南方 日报报道,在12月18日上午的督查组意见反馈会上,督查组提出,希望广东省“深入探索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尽快制定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指导意见,加快出台公共资源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吸引更多民间投资进入垄断行业和社会领域”;推动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争取各类商业银行取消对民营企业贷款的差别化政策;加快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有分析人士指出,从此次督查传出的零星信息看,各方所反映大多为老问题。目前看来,如果仍以文件、规章代替行动,那些阻碍民资的隐形门仍难拆除。鼓励民间投资,政府部门只须明确两条原则:对于民间投资,法无禁止即可行;对于国有资本,应有明文划定范围。从长远计,未来改革首先须界定政府与市场、企业及社会的关系:监管的本意应是规治,规范治理,而不是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