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也有保质期 大部分购房者没留意土地年限
日前,一项“南京热点楼盘土地年限大调查”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该市100余家在售楼盘中,土地使用年限缩水10年以上的超过30家。昨天,记者就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向30名贵阳已购房者做了抽样调查,其中缩水最厉害的长达22年,不到三成的缩水10年以上。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近期贵阳市多数在售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缩水时间都在5年以下,不少购房者表示,缩水时间在5年以内可以接受。有专家建议,土地年限缩水不能由业主“买单”,可以实行土地使用年限费用分摊制度,让房开商和业主分担。
受访的30名市民中,超过半数的没有意识到商品房住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问题。
“没有房产证之前,根本不清楚还有多长的土地使用年限。”市民韦先生说,他两年前在金阳某楼盘买了房,但至今未拿到房产证,买房时只关注房价了,根本没想到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
据调查,在购房时,几乎所有的受访者都将房价放在了第一位,然后才是房屋质量,小区配套设施、公共环境等。有5名受访者表示,虽然有房产证几年了,但都没有留意过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
“用最简单的话说,同一处房产,其剩余年限越长,使用价值就越大,价格也就越高;反之,其剩余年限越短,使用价值相对较小,价格也就相应较低。如果按这一理论来进行推断,土地使用年限一旦缩水,购房者必然存在隐性的购房损失,这种损失应该得到补偿。”二次购房的市民王女士说。
王女士说,第一次买房是在小河某楼盘,2006年交接新房时才得知,房子只有48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了。由于担心年限到期后无房可住,王女士决定再买一套房,这一次她特别留心了土地使用年限,“这套房只缩水了两年,还可以接受”。
“从签订购房合同开始,就已经明确了交房时间。”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宣传处处长张鹤林说,告知购房者拿地时间是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的义务,根据交房时间,购房者可以计算出“缩水”的土地使用年限。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代表消费者已经接受了“缩水”的土地使用年限。但调查显示,多数消费者在购房时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房开商也不会特意说明。
贵阳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商品住宅一般都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就开始计算。
记者采访贵阳多家楼盘了解到,从拿地到交房,如果抓紧建设的话,两到三年就能交房。贵阳目前在售的十余家楼盘里,超过半数的楼盘土地使用年限还在65年以上。
为何有的楼盘土地使用年限会大幅缩水呢?有业内人士称,一般来说,自房开商拿到地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销售及至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一般至少要半年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如果资金不到位,开发时间还会延长。
也不排除有开发商囤地的情况。2011年年初,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就公布了2010年清理的房地产囤地和闲置土地179宗,共计7000亩。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土地空置二年以上的,国家就可以收回,但现实情况是许多土地在开发商手中闲置多年才开发。
此外,还有销售周期等因素造成的缩水。据正行合智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9月底,贵阳楼市现有整体在售存量仅为772万平米,如果以每套100平方米均摊的话,也就是说,还有7万多套商品房是“空闲”的。
按前三季度月均79万平米的去化速度,10个月便可售完,但在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无疑又损失了10个月左右的土地使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