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不够 福利房可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属的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住房保障问题研究》报告指出,当前保障房建设中存在顶层设计不够、供需矛盾突出、地方政府不够积极、管理工作亟待规范等四大突出问题。参与调研的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平新乔表示,“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去年建设的保障房有一半能落到实处就不错了。由于地方保障房资金一直处于紧缺状态,所以在各地方上报的保障房数量中,至少有一半以上是由国企和企业员工福利房组成的。”
截至2011年底,约3000万户将近1亿人受惠于保障房建设。这3000万户中,有265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通过实物解决,此外还有近450万户通过货币补贴形式受益——这是不久前住建部公布的保障房受益者统计。与之对比,“一半保障房实为福利房”的机构调研结论,两者反差之巨大实在让人感到震惊。令人困惑的是,公众究竟应该相信哪个数据呢?住建部公布的相关数据,是否只是地方上报数据的简单汇总,有没有认真调查过这么多保障房究竟都保障了谁?
“十二五”期间全国规划建设的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一直引发巨大争议。可是,这两年的建设实践表明,在数量上至少是基本完成了。如今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保障房不够,福利房来凑”!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等面向内部的自建福利分房,竟然也被计算为保障房建设任务。“一半保障房实为福利房”不仅完全背离了保障房建设的初衷,而且事实上反而给既得利益者第二次福利分房创造了绝好的机会和借口。
福利房冒充保障房,让这项民生政策落实到最后,等于是一些弱势群体只拿到被保障的虚名,既得利益者却拿到被保障的实利。这不仅是极度不公平的,而且已然是住房改革的倒退,公众当然无法接受。单位集资建房也好,自建福利房也罢,都是被现行法律所禁止的,所谓保障房就应该是由财政补贴兴建并且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公开分配,拿单位内部福利分房来凑数,不仅是对中央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欺骗敷衍,更是对各种垄断福利的直接鼓励和支持,会愈发加剧社会的不公和贫富的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