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新规“招安”小产权房

热点中国房地产报2014-04-04 12:08:34
提要:在深圳,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将被纳入保障型住房体系,一批小产权房有望在《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简称《纲要》)获批后借机“转正”。此举对于全国的小产权房治理有着一定的示范效应。

或可“转正”,或被拆除,深圳正尝试将小产权房区分成归宿全然相反的两大阵营。

在深圳,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将被纳入保障型住房体系,一批小产权房有望在《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简称《纲要》)获批后借机“转正”。此举对于全国的小产权房治理有着一定的示范效应。

但“这并非是简单的处理发证”,深圳市查违办有关负责人透露,只有程序违法的违法建筑才有可能被纳入保障房供应,而实质违法的则仍将按规拆除。

该项已报批、并将于近期正式出台的《纲要》可谓亮点多多,除上述引发争议的变革外,其还要求深圳市保障房将只能内部流转而禁止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将逐步减少直至停止供应。深圳市住建局某相关人士表示,《纲要》实施后,深圳将成为全国第一个保障房封闭运作的城市,以后深圳的保障性住房将只能租售给保障性群体。

斩断保障房寻租链条

斩断保障房寻租空间是此次深圳保障房改革的重要目标。《纲要》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于新售出的保障性住房,买受人需转让的,只面向在册轮候家庭出售,实行内部循环、封闭运作。其由政府以限价方式进行回购,再转而出售给轮候家庭。

现时,经济适用房5年后可上市,安居房10年后可申请完整产权。“建立内部流转机制,就彻底挤压了保障房的寻租空间、变现空间,使政府掌握有关保障房资源。”深圳资深地产评论人王世泰认为,保障房的作用是保障居住,而不是给当事人居住再变现,寻求利益最大化。

同时,《纲要》还提出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创新持有模式: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面向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出售。企事业单位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用于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

《纲要》的另一个亮点则令不少非深圳户籍人士颇感欣喜,因为深圳保障范围未来将考虑非深圳户籍的困难人才家庭。“在充分考虑深圳城市发展定位、财政承受能力、产业升级以及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前提下,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将保障范围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该人士如是表示。

而为了加强保障房的后续监管,深圳市还将建立统一的保障性住房数据库,对弄虚作假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或骗取货币补贴,未按合同约定使用保障性住房或存在转租、转售等违规违约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同时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并告知当事人所属单位和征信机构。

安居房逐步取代经适房

作为全国首创的保障性住房新形式,安居型商品房将成为未来深圳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构成部分,而经济适用房将逐步减少直至停止供应。

《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主,以货币补贴为重要补充的住房保障方式,合理确定“租售补”比例关系,探索租售转换机制;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将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以租为主。灵活采用货币补贴方式,充分挖掘利用社会存量住房,满足不同住房保障对象多样化需求。

深圳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例争取在“十二五”末由现在的25%提高到35%,其中非户籍人才群体住房保障率将达到80%,上述深圳住建局相关人士透露,其中安居型商品房的规模将占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的一半左右。

而对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设,《纲要》亦作了进一步的调整,深圳将实现安居型商品房的以需定建,全面建立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库,解决当前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需求不清、结构不明等现实问题。

程序违法的违建才纳入体系

在今年4月份,深圳市公布的《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提出,深圳今年将“试点以整体租赁方式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资房、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纳入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渠道”。这在当时引发了业界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一场大讨论。而此次《纲要》中“拟将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包括非法建筑,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则将刚刚平息的论战再次掀起。

有政府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深圳之所以今年把“违建”纳入保障房并正式写入文件,是因为酝酿了两年多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终于获得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的联合批复。而《纲要》的即将出台,则意味着部分违建房在被纳入保障房体系后将获得相应产权。

但并不是所有违法建筑都能纳入保障房体系。据透露,报建手续不足或加建等行为被视为程序违法,包括城中村、农民房等,在经政府验查后符合条件的,则有可能被纳入保障房供应,而实质违法的小产权房则一定要拆除,主要指建设在水源地、占用农田等“高压线”内土地的违法建筑。

深圳市查违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不能简单理解为“处理发证”,根据相关规定,将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

“如果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被纳入保障房体系,势必在短期内大大增加保障房的供给,同时亦推动深圳违法建筑问题的解决。”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霭贫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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