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业主签名:被房管局约谈将拆除门面

热点大河报2014-11-07 09:17:08

  苦等一个半月后,郑州盛润国际广场的业主们,终于讨来一个说法。昨天下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专门约谈本报11月5日曝光的“代业主签名”的盛润国际广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人承认存在“代签名”问题,表示将把隔出的门面房拆除。该物业公司还将面临信用档案扣分的处罚。

  进展 写字楼物业“代签名”问题属实

  11月5日,本报在A10版报道郑州盛润国际广场物业公司“代业主签名”:一个半月前,该写字楼一楼简易门面房被郑州市房管局查处,要求拆除。但目前门面房仍在营业。物业公司称,他们做了“意见征询表”,大多数业主同意保留门面房。然而,大河报记者核实发现,多位名字出现在“意见征询表”的业主,表示自己从未被征求过意见,也没有在这个表上签字。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该局物业管理处于昨天下午专门约谈本报曝光的物业公司。该物业公司老总表示,物业确实存在“代签名”问题,将主动把门面房拆除。

  处罚 该物业公司信用档案将被扣分

  昨天下午,记者回访郑州市金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东南角的盛润国际广场,发现大厅隔出的商铺仍在正常营业。该写字楼一楼一家烟酒店老板说,他已经交了长期租金,不是“说搬就能搬的”。

  记者随后将情况反馈给郑州市房管局。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约谈,物业公司称将用结清租金的方式,妥善解决一楼商铺交租问题。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现在还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物业“代签名”问题该如何惩罚。但是,郑州市已经开始对物业进行信用分级。这家物业公司将面临信用档案扣分的处罚。物业公司扣分过多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承接新小区,甚至被取消资质。

  典型问题

  郑州市房管局通过大河报发布提醒:物业“代签名”实际上是通过虚假手段欺骗业主,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成立业委会2.利用公共区域经营3.使用维修资金

  专家说法

  河南省商业与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向清说,物业“利用公共区域经营”时,极易发生“代签名”问题。所谓“利用公共区域经营”,就是我们俗称的在小区路面上画线收停车费,在小区公共区域搭门面房进行租赁等。因为是公共区域,所以需要全体业主的签字,物业才能够利用这些区域进行

  经营。“这里面涉及巨大的商业利益,业主要眼明心亮。因为即便多数业主签字同意,利用公共区域经营的收益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属于物业公司所有。”

  观洲国际小区忽然开收“停车费”

  郑州市观洲国际小区业主冯先生,正在为“有家难回”的事儿烦恼着。

  他说,自己小区之前并不收停车费,但是最近突然在路面上画上线收费,一个月40元。“我们当然不愿交,但没交费的业主就进不了小区门。我们质问物业为啥收费,他们每次都回答已经征求业主意见。”冯先生说,看到大河报11月5日关于物业“代签名”的报道后,我们突然意识到,我们可能也被“代签名”了。

  昨天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位于金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的观洲国际小区。据了解,郑州观洲国际小区大门今年10月新设了闸,没有交停车费的车辆无法开进小区在路面停车。小区物业说,小区路面车位收费,征求过业主意见,多数签字同意。冯先生问,这些签字的资料在哪里?他们想验明真伪。但是物业称领导不在,不能提供。

  “这个征求意见的事儿我们知道,物业公司确实去找过业主。但是调查表上只有两种收费方案,让业主选择其中一种。”小区居民赵先生说,“我当时就跟物业的人说,哪一种都不同意,之后就在调查表下面写了不同意收费并签字。我们的邻居,没有一个是同意物业收费的。”

  昨天,还加入了该小区业主自发成立的微信群,记者随机问了30位业主,有27位业主表示,没有在物业的征求意见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