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业内人士为您解答:买二手房要这些证明费用
天津北方网讯:市民刘先生:我想买一套二手私产房,请问办理过户需要准备哪些相关证明?收费标准多少?
记者:和平区房管局房地产执法中队队长张侗介绍,私产房买卖过户,需要准备6种证明:1.天津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4.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5.个人售房发票。6.契税完税凭证。
私产房买卖过户的收费标准如下:
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五年按全额的5.65%缴纳,五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五年按全额的5.65%缴纳,五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