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资格被取消 租户千元押金打水漂

热点河南商报2015-02-15 11:44:34

  交了三个月房租,住进去才知是公租房。“二房东”资格被取消,租户千元押金打水漂!

  2014年11月份,读者申先生在网上看到一条租房信息,40多平方米的“大标间”,水电齐全,1000元/月,3个月一交。和“房东”取得联系后,申先生预交了3000元房租和1000元押金,留下了收据。

  当申先生要求签房屋租赁合同时,“房东”就是不签。申先生想,反正是能住就行,也就没放在心上。

  由于天然气一直没通,等了一个月,申先生才拖家带口搬过来,后来才知道,这是公租房。“住就住吧,也比其他房子便宜。”申先生说,就在前几天,“房东”说,他公租房资格被取消了,申先生交的押金也不退了。

  申先生很生气,实际住了不到3个月,“房东”言而无信,最起码得把押金退了。

  “‘房东’说给200元搬家费,但搬一次家太难了。”申先生想找这个人讨说法,但是对方一直不露面。

  2月9日,河南商报记者将上述情况向房管部门进行了反映,负责公租房后期管理的负责人回复称,将加强公租房的动态审核力度,对转租行为进行严查。同时,他也通过河南商报向广大消费者提醒,对于公租房,政府才是房东,且公租房是不允许转租的,否则自己的切身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