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住房专项维修金?
陈先生:我所住的商品房有些损坏,想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请问应该如何办理?
专栏记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先由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维修方案,包括维修内容、预算金额、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选择等内容。然后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下,将有关方案以入户确认的方式征求业主书面意见,方案要经占总业主三分之二以上、且房屋专有部分占到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且,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到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办办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手续。获得有关备案证明后,物业服务企业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并持备案证明到天津银行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账户,再到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工程首期维修款划拨手续,中心先划拨预算金额的50%,维修工程就可以施工了。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示决算费用分摊清册,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工程尾款划拨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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