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僵尸车无人认领物业贴公告卖掉

热点大河报2015-08-20 09:11:33

  放在楼下一年多没骑的电动车,突然不见了,一问才知是物业清理僵尸车给卖了。昨天,住在郑州广电南路御鑫城小区的胡先生向大河报反映他的遭遇,“电动车是私人财产,物业怎能卖掉?”对于此事,小区物业也颇有怨言,称此举是为清除消防隐患,清理前曾张贴5个月公告,但僵尸车一直无人认领,才进行处理。

  [事件]物业卖掉小区僵尸车引争议

  8月17日傍晚,胡先生在小区散步时,突然注意到自己的电动车没了踪影,这辆去年单位配的电动车,他几乎没有骑过,一直停放在所住的2号楼楼下。后经询问得知,电动车是物业给清理了,他觉得这种做法不妥,“即使我不骑,电动车也是我的合法财产,物业怎么能随意处置?”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御鑫城小区,在楼栋一层电梯口看到张贴的通知,落款为物业服务中心,时间是8月3日,内容为“小区业主,请您于本周五之前将本单元公共区域的旧自行车、旧电动车自行清理,我们将配合社区及派出所将废旧车辆集中清理。如果您的车辆还需要使用,请将情况张贴车辆上,或与物业公司联系。处理废旧车辆所得费用,用于本小区绿化(所用),感谢您的配合”。

  多名小区居民称,一周前,见到小区来了几辆三轮车,把这些僵尸车给拉走卖了,大概有四五十辆。

  在物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为配合消防检查,他们从3月份便开始张贴公告,要求业主将停放在楼梯口及非公共停车区域的车辆挪走。一直到8月份,才将清理的电动车集中摆放在小区车棚内,并张贴告示让车主自行取走,但仍有一些无人认领,大部分是生锈散架的废车,在车棚里又占用停车空间,才最终选择卖掉。

  [说法]物业处理业主财物须经其同意

  “今年发生多起因楼道内存放电动车而引发的消防事故,所以按照社区和辖区派出所下的通知,物业对占用消防通道及楼道内的车辆集中清理,事前张贴有告示,有些业主依旧无动于衷,我们也很为难。”该物业工作人员说,初衷都是为了小区业主的安全。

  为何选择将清理的车辆卖掉?上述物业工作人员称“是领导的意思”,但不愿向记者说明是哪位领导的决定,也不愿提供物业经理电话。

  北林路街道办御金城社区网格长郝先生说,他们配合物业发了消防安全通知,清理楼道内的电动车,但清理过的车辆是由物业处理的,社区并不知情。

  那么,物业卖掉业主的僵尸车是否合适?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表示,如果没有找到这些电动车的车主,物业公司应该为其妥善保管,不能擅自处理。物业除了在小区张贴公告外,还要每家每户都通知到,让车主知情并经过其同意,没有经过必要程序将业主车辆处理掉,涉嫌侵害他人合法财产,即使把卖车所得用于公共开支,也不合理。

  她建议,为避免法律纠纷,物业不妨建立对小区内电动车进行登记的制度,这样发现车辆有长期停放的迹象时,方便及时通知车主,协商处理。

  [支招]有小区回购废旧车激发业主热情

  事实上,小区僵尸车占用消防通道及乱停放,让很多物业头疼。在胡先生反映遭遇的同时,花园路新世纪大厦院内管理方也向大河报记者抱怨,小区停车场停了辆奔驰车,两年也没人开走,联系车主却一直推脱,他们也不能私自处理,很无奈。

  难道僵尸车就动不得了?其实,有物业已想出一些解决的妙招。比如,铁岭光明小区物业通过回购僵尸自行车方式处理,对一些车况较好的车辆修理后卖到二手市场,所得部分归车主部分用于公共开支。没想到,张贴公告后,很多无人问津的车辆主人自动现身,原来很多居民早就想卖车,但嫌麻烦,物业帮了一把。

  此外,杭州市一位政协委员建议,小区物业与业主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在物业条款中增加有关“僵尸车”处置的条款,规定车辆在小区停泊超过多少时限,以及多少时限内始终联系不到车主,或经多次催促车主仍“弃车不顾”的,授权物业管理部门对车辆予以相应处置。也可设定必要的程序,包括设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对车辆进行处置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