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既然房产税作用有限又何必开征
国家税务总局上周五在回复网民留言时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但其作用是有限的(9月3日《新京报》)。
房产税扩容是近期议论的热点。从全国税务人员正在培训稽征房产税,到扩容到湖北湖南试点,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上周五国家税务局明确表示,房产税扩容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使得一切议论、猜测都真相大白。
对于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有几种认识。从专业税务机构认为,开征房产税是完善我国税务税收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国际惯例;从地方政府来看,开征房产税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新来源,在分税制体制下,在当前经济下行、财税收入减少、土地出让金下降情况下,开征房产税对地方政府来说可谓雪里送炭。但是,从广大民众角度来分析,绝大多数人寄希望于通过开征房产税来平抑房价,把房产税作为抑制高房价的一种手段,作为遏制住房投机投资的手段。民众、一些专家之所以呼吁房产税扩容甚至在全国推广,其把开征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就是放在调控高房价上。
而国家税务总局表示,房产税抑制房价作用是有限的。决定房价高低的关键是供求关系,调控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需要财政等经济措施与行政措施相互配合。既然如此,那房产税就没有必要扩容征收。因为,房产税失去了民意基础,失去了民众迫切需要其抑制高房价的作用,失去了作为房地产调控手段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