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5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广西南宁举办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培训班。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出席培训班座谈会并讲话,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水利部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部分城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5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保护城市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生态敏感区,将城市建设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体”,实现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缓释”并加以利用。培训班上,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详细讲解了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技术、规划管控等内容,并介绍了相关案例。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还现场参观了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陈政高在听取部分省市代表发言后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国务院连续下发两个文件,要求各地在2014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海绵城市建设是综合规划中的题中应有之义。
陈政高强调,建设海绵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城市雨水方面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充分吸取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我们现在所遇到的这些矛盾,发达国家无一例外的都遇到过。随着工业化、机械化的大规模推进,过度地使用了征服自然的能力,但忽视了自然的强大报复能力,造成了今天城市中的种种矛盾。解决这些矛盾问题,发达国家都在观念上、行为方式上实现了转变。
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城市雨水方面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继承了我国的传统理念。我们的祖先早就提出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历来重视自然渗透,建设海绵城市是对传统理念的继承和发扬。
三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城市雨水方面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可统筹解决城市中出现的诸多矛盾问题。城市中出现的地下水位下降、逢大雨必涝、山水林田消失、城市养护成本增加,以及对气象造成影响等问题,都可以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得到有效缓解。
四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城市雨水方面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
五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城市雨水方面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是稳定经济增长的需要。据估算,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元-1.5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投资空间。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建设海绵城市是重要的投资方向。把这件事抓好了,就是为党分忧、为国分忧、为民分忧。
陈政高指出,建设海绵城市要实现重大转变。一是思想观念上要转变。雨水不是负担,是宝贵的资源。城市建设要从破坏生态转向恢复生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根本。二是在行为方式上要转变。从原来的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雨水当地收集、当地渗透,少形成径流;从原来的单一途径转向多途径,利用好河湖蓄水、马路渗水等多种方式;由重视结构性措施转向结构性措施和非结构性措施并重,抓好法律法规、政策、体制机制、科学管理、公众参与等一系列工作。三是在筹集资金方式上由政府单一渠道转向社会多渠道筹资。当前,社会资本十分充足,企业热情很高,要创新融资方式,把工作做到位,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陈政高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确立目标。要争取把70%左右的雨水在当地积蓄、渗透,目标一旦确定,就不能动摇。达不到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不是一个现代的城市,也不是一个宜居的城市。二是要千方百计把雨水留下。要借鉴国内外经验,敢于发明,敢于创造,因地制宜利用好自然恢复、人工工程等办法留住雨水。三是要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雨水的收集、渗透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统筹考虑、系统治理。不仅要划定区域,更要明确区域内的径流控制要求。借鉴国外做法,研究实施雨水排放收费制度,建立责任制。只有局部治理好了,整体才能治理好。四是要总体规划,分布实施。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设置若干自然的、人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把目标要求工程化、具体化,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五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个城市要切实把海绵城市建设提上工作日程,全面规划、全面建设、全面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指导,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将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陈政高最后强调,我们正在全国开展一项重大的治水工程,大家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要有干一番事业的激情和雄心壮志,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治好城市之水,开创城市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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