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彬:房地产企业家要率先履行社会责任
在24日举办的中国(河南)房地产创新发展论坛”上,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副主任、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林彬表示,房地产企业家不仅要有社会责任自觉,更要有社会责任自信,率先履行社会责任。
林彬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大批优秀房地产业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房地产企业不断涌现,为改善民生、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聚焦企业家精神具有时代意义。
林彬认为,房地产作为一个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担负着人民对安居的期望以及稳定市场、稳定社会秩序等多重责任。但是,时至今日依然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频发、哄抬房价、施工污染、拖欠农民工工资、物业矛盾等问题也反映出部分房企存在一些社会责任缺失和不诚信的行为。
他说,事关民生问题的房地产企业必须要考虑其决策和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因此,房地产企业家不仅要有社会责任自觉,更要有社会责任自信,率先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