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个地区违规出让土地 11市县负责人被约谈
日前,国家土地总督察签发《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6号)》,公告显示,2012年地方土地利用主要存在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等八类问题,地方以各种名义违规设立园区圈占土地的问题比较突出。为督促地方政府整改违法用地,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了违法用地严重的11个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土地利用存在八类问题
2012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通过对北京市门头沟区等54个地区361个县(市、区)开展例行督察,发现的八类问题为:
一是部分地区违法违规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
二是违法违规出让土地,涉及52个地区;
三是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批而未供问题;
四是部分地区存在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违规办理土地登记;
五是部分地区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土地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涉及51个地区;
六是少数地区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
七是部分地区规划部门违规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八是部分地区违规下放土地管理审批权限。
地方违规设园区圈地问题突出
针对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督促地方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550件,对违法用地进行整改纠正,其中追缴土地出让收入和收缴罚款170.82亿元,收回闲置土地和盘活批而未供土地53.11万亩,拆除和没收地上违法建(构)筑物面积3571.84万平方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1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6人。
2012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抽查了460个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情况,发现地方以各种名义违规设立园区圈占土地的问题比较突出。为督促地方政府整改违法用地,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了违法用地严重的11个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别约谈了违法用地严重的4个市(州)和16个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