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启示录:农地效益制约土地流转

土地第一财经日报2014-04-04 15:36:21
提要:随着去年12月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城镇化”单独列为主要任务,加之发改委等决策部门释放出加速城镇化的信号,与城镇化息息相关的土地流转,也成为舆论热议词,土地流转也被广泛认为是城镇化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

随着去年12月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城镇化”单独列为主要任务,加之发改委等决策部门释放出加速城镇化的信号,与城镇化息息相关的土地流转,也成为舆论热议词,土地流转也被广泛认为是城镇化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

在此背后,则是2008年10月12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四年多来的实践。

这四年多来的土地流转发生了什么变化?对未来城镇化又有什么启示?

去年,由《第一财经日报》支持,山东大学“农村之光”调研组经历4个多月时间,行程1200公里,访谈百人,并辅之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针对分别位于鲁北、鲁中和鲁西南的德州、淄博和济宁三地的土地流转进行调查。

基于发放600份问卷、有效回收569份问卷的统计数据,来自于上述三地一手调研显示,土地流转不宜“一刀切”,而是应根据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另与时下流行观点不一致,调研显示,土地流转未必就一定能带来“规模效益”。

鲁西北三地比较

相比于以往针对山东省土地流转的调研——多将一个县区作为重点调查对象,且所调查范围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山东半岛地区,此次调研组将调研样本地选择在处于鲁中西部地区。

在鲁中西部地区,虽然存在大量土地流转需求,但并未产生相应的创新土地流转方式,也是因此,调研组通过对鲁中西部地区农户的问卷调查与访谈,深入分析了该地区土地流转迟滞的原因,试图填补相应领域的空白。

2012年7月25日~8月4日,调研组先后调研了德州、淄博、济宁三市八地,访谈对象不仅涉及德州市庆云县农业局经管站站长、东辛店镇经管站站长等政府人士,同时也对当地农民做了大量访谈。

调研显示,农村土地流转现如今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各地在推进土地流转时一般以试点的形式进行。而此次调研中重点走访的试点地区中,以德州市庆云县东辛店镇大李村、淄博市沂源县安乐官庄、济宁市微山县大辛庄最为典型。

大李村为兴建蔬菜大棚,采取土地置换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安乐官庄通过与银座集团签订协议,集中流转土地建成乌克兰大樱桃生产基地;大辛庄则经由村组织协调,由一户承包全村土地。

根据以往调研经验,为避免被访者“财不露白”的心理,低报收入水平,调研组在庆云地区对收入问题采取了了解家庭情况后自行核算的方式,而沂源和微山地区则采取请被访人直接填写的形式。

调研结果显示,庆云地区的户均收入,明显高于其他两个地区受访者,而直接填写的方式,对样本真实状况有着更真实的反映。

地处鲁中山区的沂源拥有最小的户均土地面积,但是由于主要种植经济果树,亩均收入位于中游。种植经济果树对劳动力的数量和素质都有较高要求,使得兼业较为困难,因而沂源地区的农业收入比重最高。

处于鲁西南地区的微山县湖多地少,当地有丰富的煤炭资源,用卡车或船只运输煤炭收益很高。二三产业相对发达,使得农业特别是种植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农户兼业现象十分普遍。

位于鲁北地区的庆云县平原较多,户均耕地面积最大,同时,由于种植大棚蔬菜的拉动作用,亩均收入也高于果树和粮食作物种植。

种植粮食作物所需劳力减少,庆云县的兼业现象也十分普遍,农村“空心化”现象非常明显。

另根据问卷数据对土地流转户的统计,上述三地流转户的比例超过一半份额,占据54.1%的比例,这意味着,调研地区的土地流转参与率都达到了接近半数的水平,表明土地流转这一调节生产资料配置的行为已在农村中广泛开展。

土地流转农户样本

本次调研的569户农户中,有300户参与了土地流转。其中,81.3%的农户为自愿参加,其余的56户农户为非自愿转出,主要是由于建设征用土地而被迫放弃承包权。 而土地流转后各群体的土地拥有量发生了很大变化。

调研显示,受访者中自愿转入的农户平均每户转入了5.26亩土地,最大值为16亩,而自愿转出的农户平均转出了2.7422亩土地,最大值为13亩。流转后,自愿转入的农户户均土地达到8亩,是未流转土地户的近3倍,而转出户则仅存不到1亩耕地。

从统计可以看出,受访农户主要获得的补偿方式是租金,共193户,占64.3%,其次是一次性买断补偿(主要是建设征用土地),占21%,其他方式比例都很小。在满意程度方面,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数占到了70%,“不满意”者占6%。

从实际调研情况看,不满意者主要是对补偿方式,特别是租金过低和一次性买断不满。在“最希望获得的补偿方式”一问中,“租金”和“土地入股”分别占33.7%和30.7%,反映了农民在接受租金便利性的同时,也对土地入股分红的新型流转方式有较强的期待。

在流转途径上,亲友介绍占到38.9%,村集体协商占28.5%,双方直接联系占25.7%,而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流转的仅有3户,占0.7%,反映了受访群体的土地流转行为基本处于村民自发流转与乡镇引导流转的层次,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

根据调研,农户未转出土地的首要原因是自己有能力耕种,占总体的39%,微山地区由于兼业化更明显,且根据当地习惯,农户大多选择在住地附近打工,因而此项的比例更高,达到了47%。

未转出土地的第二原因是转出收入低于自己耕种所获得收益,占总体的17%,庆云地区高达26%,这反映了收益仍是农户在作出土地流转决策时候的重要考虑项。

未转出土地第三要素则是对转出土地收益保障,以及转出土地后无活可干的担忧,合计约为20%。从调查结果上看,农户主要是对保留土地的收益(包括物质收益和心理保障)与放弃土地使用权所能换得的补偿相比较,进而做出决策。

而农户没有选择转入土地的原因,除转入价格、转入来源等因素外,主要原因是受到农户劳动力禀赋的约束,同时对转入土地能否产生效益表示怀疑,二者共占61%,庆云地区更高达72%。

在实地调研中,调研组也强烈感受到了对农地效益的质疑。由于经营土地,特别是种植粮食作物难以产生效益,农户的转入土地积极性并不高,在沂源与微山地区(庆云地区数据缺失),有流出意愿的农户明显多于有流入土地意愿的农户,在交叉分析中还发现,许多已经转入了土地的农户也希望转出一部分土地,通过从事其他行业来提高收入。

在微山地区,农经站站长李玉生指出,微山土地流转市场总体呈现“买方市场”形态,即想转出土地者多,而有意愿承包特别是大规模承包者寥寥。这表明,农地效益确实成为了制约土地流转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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