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土地利用总规获批 新增用地控制在1.2万公顷
提要: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日前获国务院批准。
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日前获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在批复中指出,海口市是海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度假胜地,土地利用率高,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面积不少于69178公顷(103.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6063公顷(84.1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1067公顷,规划期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5522公顷(8.3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2451公顷以下,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522公顷(8.3万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