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未做调整
提要:近日有媒体称,银监会降低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纯属误解。
6月14日,银监会发表声明称,2012年6月8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与现行监管规定相一致,未做任何调整。
而近日有媒体称,银监会降低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纯属误解。
据悉,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一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第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而此次出台的正式文件删除了这一差别对待的规定,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统一定为50%.同时,办法要求根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用于购买非自住用房的风险状况,提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本要求。
随后,有媒体援引业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调整使二套房贷的资本耗用明显降低,即降低了二套房贷的资金成本。对银行而言,二套房贷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而首套房贷的贷款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八五折至基准利率之间,显着低于二套房贷利率。在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的风险权重相当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必然有扩大二套房贷占比的冲动。
银监会于6月8日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