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市认定建设用地为耕地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15年第1号国家土地督察公告(以下简称1号公告)透露,2014年,有47个市的1215个项目(批次)没有按照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补充耕地,或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涉及面积15.3万亩。
1号公告表示,2014年,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为重点开展审核督察,认真核实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乱占滥用耕地问题。“审核省级政府备案材料2.15万件,涉及新增建设用地419.55万亩,其中耕地210万亩。”1号公告说,发现2228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耕地12.24万亩。向土地审批及批后实施中问题较为严重的陕西、甘肃、青海等3个省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促进依法依规审批土地。
同时,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对56个城市开展例行督察,对耕地占补平衡不实、耕地保有量虚增等突出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在这项督察中发现,有47个市的1215个项目(批次)没有按照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补充耕地,或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涉及面积15.3万亩。有45个市将一些现状为住房、工厂、水库水面等建设用地认定为耕地,涉及面积10.74万亩。
国土资源部已向29个省(区、市)、2个计划单列市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例行督察意见书》,对问题突出的邢台市、四平市、湖州市、宿迁市、济宁市、清远市、衡阳市、内江市和商洛市等9个地市,公开约谈了政府主要负责人。
1号公告称,截至目前,56个城市已落实补充耕地3.5万亩,复耕土地4.43万亩,拆除违法构建筑物面积534.68万平方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2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22人,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43.43亿元,追缴土地出让收入和纠正减免土地出让收入317.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