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双证”地址不同 更换土地使用证犯难

土地华西都市报2015-08-24 10:49:47

  8月20日,向女士告诉记者,几天前,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再次找到了房管部门,被告知当初的房屋合同档案需要一个多月后才能拿到。“能不能改过来还是个未知数。”

  难题

  “双证”地址不同

  她换不了土地使用证

  今年6月,向女士年过八旬的父母相继病逝。老人留下了位于海椒市街12号2栋2单元的一处房产。在做了继承公证后,带上这些资料,她本只需要再带上母亲留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就可以办理双证的更换。

  8月13日,她办下了房屋的产权证。万万没想到的是,拿着新的产权证到锦江区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更换时,却被告知,因为老人留下的两个证件上,地址一栏有出入,不能更换新的土地使用证。

  这时,向女士才发现,原来的产权证上的地址是“莲花小区2栋2单元”,而土地使用证上却是“莲花小区1栋2单元”。向女士说,更换产权证时,直接把母亲的名字换成了自己的名字,而地址一栏没有变,因此,新的产权证上也是“莲花小区2栋2单元”。要不是提醒,她根本没发现“双证”的地址不一样。

  小区多次更换门牌号

  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为什么母亲留下的两个证件,上面的地址不一样呢?向女士走访小区多位邻居拼凑出可能的几个原因。

  向女士说,上世纪80年代,房屋周边还是农田,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原来这一片区都叫莲花小区,而如今,她所在的小区变成了现在的“海椒市街”。在1995年前后,因为有一些楼栋被纳入小区,楼栋的顺序也发生了改变。“原来的1栋变成了现在的2栋。”向女士从邻居处得知,当时涉及变更的住户,都去把“双证”陆续改了过来。

  “因为小区经常换名牌,录入错误也有可能。”向女士说,她从2005年搬进来后,小区的门牌号都改了两三次。向女士认为,这些都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导致她无法更换新的土地使用证,这意味着将来房屋的处置将受到很大的限制,比如无法买卖。

  回应

  派出所:

  需开发商出具产权档案

  向女士告诉记者,锦江区国土局认为,“双证”上的地址不一样,无法办理更换土地使用证,需要到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

  8月13日,向女士找到了莲新派出所。民警告诉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附近整个片区以前都叫莲花小区,双证上的地址“莲花小区多少栋多少单元”地址本身不规范、不清晰,无法知道地址上说的到底是哪一套房子,因此无法开具证明。民警告诉向女士,要更正地址,需要当年的开发商出具房屋的产权档案,包括产权证契约证明和编号,然后再开具地址证明。

  钢管厂:

  地址变更和开发商无关

  向女士说,房屋是上世纪80年代的,当时的成都无缝钢管厂扩建时,占用了他们的房屋,才把他们一家安置在现在的小区。而早在2002年,成都无缝钢管厂和其他钢铁厂合并重组后,就不在了。

  记者了解到,在水碾河路6号的生活小区里,破旧的办公区域只留下当年钢管厂部分后勤工作人员。8月14日,在记者陪同下,向女士找到了这个办公区。在小区的一幢老式楼房里,有零散的几个人在办公。听说要开证明,一楼的工作人员说找四楼的,向女士走到四楼后,工作人员说找一楼的。来回折腾了一上午,最终一楼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回应称,地址变更属于政府行为,跟开发商钢管厂没有关系。“原来的钢管厂已经不在了,我们留下来的只是负责管理生活小区的后勤工作的,产权证明开不了,也没有权力开,你还是回去找派出所吧!”

  根据钢管厂工作人员给出的建议,8月17日,向女士来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查询房屋当时的交易合同档案。工作人员表示,一个月以后才能查询当时的房屋交易合同。向女士的内心仍然很忐忑:“一个月后才能拿到档案,到那个时候,能不能根据房屋档案把土地使用证上的地址改过来还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