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高公租房收入线标准呼声高
昨日是《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办法》)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继上周市住保办在人民公园公开举行咨询活动后,市住保办昨日邀请部分专家进行闭门座谈。记者获悉,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等在此次座谈会上,提出增加单身公寓户型以及扩大保障对象范围等意见。同时,多位专家及市民呼吁提高公租房收入保障线。
建议1
提高申请人收入线标准
由于目前《办法》将公租房定位为包括原有的廉租房保障群体以及经适房保障群体,其最高收入线也与经适房最高收入线相当,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的家庭方可申请公租房。不少市民认为,随着工资上涨以及通胀压力,该标准线难以满足更多低收入市民的住房需求。
在上周举行现场咨询活动上,退休职工张阿姨就表示,自己三年前退休,刚退休时,加上社保,每个月能拿到1290元,是低于现在申请公租房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1524元的。而今年,张女士的退休工资上涨到1600元,仅仅比最高收入标准多了几十元,却因此失去了申请公租房的资格。
记者了解到,与张阿姨一样,认为自己收入水平略高于公租房最高标准线,但仍然属于住房困难群体的市民还有不少,目前暂定的公租房收入最高标准线普遍被认为偏低。
建议2
租金补贴再增加三档
按照《办法》,符合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家庭,既可以选择租住政府建设的公租房项目,也可以自行在租房市场租房,获得政府的租金补贴。就此,曹志伟建议,在《办法》提出的三档租金补贴标准(80%、70%、60%)上,再增加三档,即第四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8287元,低于或等于2011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线34300元60%,即20580元的,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0.5。第五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0580元,低于或等于2011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线34300元70%,即24010元的,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0.4。第六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4010元,低于或等于2011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线34300元80%,即27440元的,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0.3。
“以第六档2011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线34300×80%=27440元为例,相当于每月可支配收入2287元,将位于这个收入线以下的人纳入保障范围内也不算过分,何况公租房租金也只是补贴30%。”曹志伟说,“当然,这需要统计一下收入在各档保障线内的住房困难户数量有多少,根据广州市财力分期分批、按需定供地建设和提供公租房。”
建议3
增加独立单身公寓户型
据悉,按照《办法》,目前新建公租房的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对此,曹志伟则建议,应增加建筑面积在18-22平方米的独立单身公寓。
曹志伟同时还提出适当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建议增加大学本科毕业落户广州,有稳定工作的新增就业人员,可安排入住独立单身公寓,而无需年满30周岁,有利于广州吸引年轻人才。同时,又方便这些未来人才能拥有独立的户口簿,不用再挂靠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