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九类老房可办房产证

政策商都房产网2014-04-01 11:17:12
提要:3月13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消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郑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无证老房”,可向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房产证。

3月13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消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郑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无证老房”,可向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房产证。

这九类房屋分别是:部分单位通过市场购买、拆迁安置方式获得房屋,在转让房屋时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单位团购开发企业的商品房未办理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又将房屋出售给个人,现单位不存在的房屋;对分成界定不清的联建房屋;2004年4月1日前国有企业出售给个人但当时未办房产证的房屋;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的房屋;开发商不存在,购房人未交清购房款影响办证的房屋;因部分开发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房屋;未办房屋质量验收和备案手续的房屋;开发商已不存在,原合同上房屋坐落不清或与实际不符的房屋。

据悉,郑州市区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不在此次解决范围。今年上半年,郑州市计划在二七区选择2~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点,开展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试点工作,解决小产权向大产权过渡问题,帮农民解决致富资金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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