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公租房管理新办法 允许租户之间换房住
2014年7月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租户可以换房,低收入家庭应直接减免租金,不宜采取“先现收租金后补贴”的方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全省将遵照执行。
去年7月,郑州出台公租房新政,取消收入和户籍双重门槛。遵照公租房按归属地原则申请,即户籍在哪个城区,只能申请租赁该城区房源。
住建部的规定明确,经公租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租房。
“住建部规定很明确,是为了通过互相调配房源,让租户到距离上班、就学更近的房源租住。”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在租金方面,住建部的新规有不少亮点。对于新增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应采取租金减免方式予以保障,不宜按公共租房租金水平先收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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