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协委员建议:取缔房屋租赁手续费
提案聚焦
省政协委员冯川建在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建议,取缔房屋租赁手续费。他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成为我省个别行政职能部门“搭车收费”的途径。对此,海口美兰区房管部门负责人解释,目前海口各区相关收费部门资金属于自筹自支,并且受到财政监管,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恐对部门正常运转产生影响。
房屋租赁
冯川建认为,海南省的“房屋租赁手续费”至今已收取13年,收费时间之长、收费标准之高,全国为数不多。
“作为物业持有者的出租人必然向房屋承租人转嫁一部分税费,推高房屋租金,房屋租金过高,对房产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是极为不利。”冯川建称,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一方面会加剧物业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无形中人为提高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门槛,不利于房屋租赁登记制度的落实与社区治安管理。
“取缔‘房屋租赁手续费’是纠正错位行政行为的具体体现。”冯川建称,根据相关部门规定,“房屋租赁手续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经批准建立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而我省征收“房屋租赁手续费”的机构并不是房地产交易中心,而是海口市房管行政部门下设的房屋租赁管理所在收取。他认为,征收主体是不合法的。
冯川建表示,取缔“房屋租赁手续费”这项措施实施后,租赁房屋登记备案的门槛就将相应降低,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积极性将大大提升,房屋登记备案率必将提高。
记者走访:多数市民不知房屋租赁手续费
所谓的房屋租赁手续费,其实就是办理租赁证的工本费,虽然是一项与租房族息息相关的业务,但是很多租房者对此并不熟知。昨日记者在海口街头随机询问了十余名租房者,其中办理过这一业务的人不到三分之一。
“每次租房都是直接和房东签订合同就可以了,没听说过还要办证交费。”在龙华路附近租房的张先生说,与张先生一样,很多租客在租房子的时候都是直接与房东签订合同便入住,租住过程中也并没有因为没有办理租赁证而出现什么问题。
陈女士带着孩子在海甸岛租房住,“当时孩子准备上初中,学校要求在海口没有房子的学生要提供租赁证,我才去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的。办理租赁证的时候才知道要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
走访中记者发现,对于房东来说,租赁证并不陌生,由于租赁证并非强制办理,所以很多房东并不愿意为租房者办理。一位房东告诉记者,办理租赁证对自己并没有任何好处,而且由于手续费没有明确是由租客出还是房东出,所以很多房东不想担这份出钱的风险,而且办理租赁证后,房租涨价就会受到限制。可以说办理租赁证对于房东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对于此事,很多房东都对租客闭口不谈。
部门解释:取消恐对部门正常运转有影响
据了解,目前海口市租赁证的办理是由四个区房管局下属的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美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办理租赁证有两套收费标准,对于住宅来讲,办理租赁证的手续费为两年100元,对于商铺来讲,手续费为年租金的1.5%,他告诉记者,美兰区去年一年共办理约5000本房屋租赁证,其中多数为商铺店主。
对于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的提议,美兰区房管局副局长杨典华表示,目前海口四个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都是自筹自支,没有财政拨款,职工的工资以及公用开支都是自己负责,如果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对部门的正常运转会产生很大影响。“我们的收入和开支都是受财政监督的。”杨典华补充说。
对于征收主体不合法的说法,杨典华表示,征收单位是通过物价局审核的,“如果征收主体不合法,物价局也不会批。”杨典华说。见习记者 张野
(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