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可以登记为企业住所

政策解放日报2015-03-24 11:56:49

  在郊野乡村经营一处“世外桃源”,是不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然而以往上海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开农家乐,不允许作为企业住所,相关企业因此无法登记注册。市工商局昨天对外发布的《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却打开了条大口子,规定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文件,在不改变原有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登记为企业住所。

  “以前政策限制,只能注册为个体户,后来为给员工交社保,只能跑到附近的开发区再注册一个公司。”崇明聚银庄园度假村总经理沈国兴坦言过去为企业住所的问题“折腾”了好多次,他表示政策放开后,打算把新公司迁回农村宅基地,还打算把自己的小微企业包装上市。

  解禁的除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有居民小区里的会所,如果其未曾规划用途,或者要改变规划用途使用的,《办法》规定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由业主委员会出具证明文件,就可作为企业住所。这条口子开后,一些居民小区会所经过必要的程序,就能名正言顺地吸引企业注册入驻,以更丰富的经营业态为小区居民服务。

  上海大幅放宽企业住所限制,是为了营造更好的创业环境,帮创业者省钱、拓展更多创业资源。据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工作人员魏頔介绍,此前不少经营业态丰富的初创企业曾为房租烦恼:如果因业务需求要挂三块牌子,注册时就需要三个住所,这样租金成本太高;如果挤在一个住所也行,但按规定要分割成三间,比如101A、101B和101C,客户上门会感觉公司“不正经”、“不放心”。另一方面,许多创业园区也会为企业住所烦恼,按照以前注册方式,一个孵化园里划分了几间,就只能对应注册几家公司,哪怕已经入驻的企业都搞电子商务,不需要实际办公场地,但房间“占满”了,就不能再多注册其他企业,这在寸土寸金的上海,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

  此次《办法》创造了“一址多照”,明确集中登记地作为住所的企业、企业间有投资关系的,或股权投资企业及承担对其管理责任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以将同一地址的非居住用房登记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也就是说,不需要再人为“分房间”,一栋大楼可以成为一百个甚至上千个企业的注册住所,极大地降低了初创期的房租成本,破解制约投资的创业场地资源瓶颈。

  《办法》的施行,还能有效缩减创业的手续和筹备时间。尚街loft时尚生活园区总经理侯文峥说,过去旧工厂要成为创意园区提供给企业注册,流程复杂,需要提交各种资料,比如园区的定位、改造以后的业态方向,给各个相关部门审核,而且要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的定位;每家企业的入驻要再进行认定,流程长、时间慢,企业比较有意见;还有其他业态的比例必须严格控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餐饮配套占比超过20%就不允许。据悉,尚街loft时尚生活园区前前后后的申请协调“磨”了近一年。侯文峥表示,现在园区有很多项目在谈,新政策放宽住所限制对企业快速入驻园区是极大的利好。

  不止是旧工厂、老仓库,“以后除了违法建筑,或配电间、避难层、疏散通道等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专用部位,非居住用房均可作为企业住所。”魏頔表示,《办法》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住所本身的登记要求,通过加强后续监管而非在事先准入上限制的方式,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记者 陈玺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