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租金分三等 廉租租金2.4元/平/月
据当地媒体5月19日报道称,成都市房管局近日联合市民政局出台《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租房并轨后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租金标准、摇号方式、后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据悉,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明晰并轨后公租房申请、审核、配租、管理等工作,是对《成都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细化分解。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出台的《办法》中也是进行了明确界定: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是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
《办法》中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进行了明确: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则需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与此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在承租公租房时可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条件。对此,成都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一次,我们也是降低了门槛,将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公租房保障对象准入收入线是由3.4万元调整为4万元,个人准入收入线由2万元调整为2.5万元。目的就是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能够通过保障改善现在的居住环境。”
另外,对于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办法》中明确,成都市公租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度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按使用面积计算执行2.4元/平方米/月的标准。
最后,《办法》指出,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和其他申请对象均纳入公租房统一配租管理,实行摇号轮候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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