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放宽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金限制
住建部此前通过的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对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等多个领域放宽了注册资本金限制。住建部官网昨日公布了这一信息。
据称,此次修改根据为《公司法》,修改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共计13项部门规章。修改内容涉及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放宽了对注册资本金的硬性要求,其中仅删除“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或“×××万元以上”的修改就达15处。仅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评定为例,此前,具备一至四级资质的企业需拥有注册资本依次不低于5000万元、2000万元、800万元及100万元,而法规修改后,四级企业的划分标准将主要就开发经营年限、累计竣工的建筑面积、工程质量合格率等方面做出评估,不再以注册资本的多少“论英雄”。
决定最后明确,该决定自发布之日(5月4日)起施行。所涉及部门规章根据该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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