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可以申请杭州公共租赁房

政策今日早报2015-05-26 11:08:41

  本周三,2015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启动。这次受理面向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申请家庭可到用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无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符合申请公租房资格的,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是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其中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按配租原则,杭州市住保办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两个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根据公租房优先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高龄、烈属等群体享受优先保障。

  七个楼盘项目

  4695套房源可供申请

  2015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推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个,房源4695套。房源分别为彭埠单元884套(一居室522套、两居室362套)、象山人家1983套(一居室1195套、两居室788套)、普德人家902套(一居室712套、两居室190套)、北城铭苑194套(均为两居室)、景冉佳园285套(均为两居室)、都市阳光华苑274套(均为两居室)、都市阳光乐苑173套(均为两居室)。上述房源计划,将根据申请家庭的结构比例适时调整。

  租金标准按照《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杭价服〔2012〕12号)、《杭州市物价局等3部门关于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杭价服〔2014〕96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土地等级实行差别化租金,其中:彭埠单元标准租金为16元/平方米·月;象山人家、普德人家、北城铭苑、景冉佳园标准租金为12元/平方米·月;都市阳光华苑、都市阳光乐苑标准租金为10.5元/平方米·月;非成套房源租金标准按照下调一个土地等级租金标准执行。如果申请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可申请租金减免。

  如果您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可在5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