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首贷比例降至20% 最高额度60万
5月25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个人住房贷款新政策。按照规定,长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购买首套、第二套自住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20%、30%。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4月底,全市已累计发放个人贷款12万余户,个贷总额240亿元。
新政明确,长沙公积金调整将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买首套自住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精装住房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在认定首套房、二套房方面,注销首套房产不计面积。
同时,单身缴存职工(含未婚或离异未再婚)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测算月还款额高于家庭收入50%时,可按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99元)推算其月还款额。长沙住房公积金基本实行同城同政策,与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政策基本保持一致。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梁敏介绍称,这主要为支持刚需购房需求和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目前,长沙累计有9000余家单位超过100万名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2015年计划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亿元。
据了解,此前5月19日,长沙市政府发文宣布,购买绿色建筑、产业化住宅、全装修普通商品住宅,按60元/平方米获得补贴。这并非首例,早在2014年,长沙望城区也拟拨1亿财政,补贴市民购房,天心区、长沙县等也拨过购房补贴。
相关数据显示,长沙2015年商品住宅上市量预计最高达2500万平方米,而2014年库存量已位居全国第四,楼市去化期20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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