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将落实居住证制度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均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根据中新网记者梳理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6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本省份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其中多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时间表并明确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有望正式出台实施这也将为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16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今年官方多次要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后国务院最近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要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记者注意到2014年7月底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随后“地方版”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陆续出台。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福建、广西、青海16个省份正式公布了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上述意见均明确了本地区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的政策并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多地提出了具体实施的时间表。
其中贵州提出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黑龙江提出从2014年11月1日起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有利于消除身份歧视。”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统一户籍性质仅仅是标志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才是衡量户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
均提出将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
在目前公布的16个省份的户籍改革意见中对于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均有着墨但大都沿袭了“国家版”户籍改革意见中的内容。
在申请居住证的年限上各地均提出要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在居住证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所需条件上大多数省份并未明确具体年限仅新疆和贵州较为具体。
其中新疆提出“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满二年和参加社会保险满二年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职业教育补贴、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四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贵州提出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权利。
各地的“语焉不详”也与目前缺乏“国家版”的顶层设计有关。事实上自2014年12月4日开始征求意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结束征求意见几个月的时间但尚未出台。
不过《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出台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因此这一办法年内出台实施应是大概率事件而这也将为各地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中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居住证制度将使中国朝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重要一步。”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无法一步到位通过设立门槛并不高的居住证制度可以那些已经进入到城市的外来人口能享受到一定范围的公共服务意义重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也认为居住证是外地居民、农村居民合法平稳转变为本地人、城镇人的制度阶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全面实现前推行居住证制度至少是能对部分资源和服务给予法律保障。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