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新型城镇化试点三年行动计划
6月9日,安徽省正式印发《安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据计划,安徽省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30%左右。按照“时间表”,安徽在未来三年将推进一系列重大试点和重大事项。
2015年,安徽各市政府将负责出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具体政策,同时测算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分布、来源及市民化成本、资金需求等,探索建立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安徽将出台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消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同时,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争取国家支持开展跨省医保费用即时结算试点。
根据上述计划,安徽省将进一步落实进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鼓励引导进城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依法、有偿转让。
另外,待全国试点指导意见出台后,安徽省今年就有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根据《行动计划(2015-2017年)》,安徽省将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和结构,推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引导工业向江淮分水岭等地区集中。
还有,今年将开展城市社区便捷生活服务圈建设,完善商贸服务功能。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和旧商业中心(街区)都将作为改造升级的重点。
而且,安徽省将出台《关于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六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规划提升、整洁、畅通、拆违、绿化提升、出口整治六项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城按中等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根据“时间表”,2016年,安徽省将有序推进一批县改市、县改区。
此前,安徽省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其他设区市落户限制。引导皖北人口有序向皖江地区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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