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调5年期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至3%
6月2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2015年6月28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其中,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6月2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如果是6月28日(含)后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6月2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分析人士称,以首套房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均还方式(每月还款额相同)为例,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后,月供额将从之前的4631元减少到4490元,减少了141元。而如果将今年的3次降息累计,每月一共减少还款429元左右。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