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新规 支付平台或受限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划分各个互联网金融形态的监管职能部门。据悉,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发布文件规范、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
在监管职责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即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新版指导意见规定,客户资金必须交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管,同时网上融资平台必须提供更好的信息披露,更经常地向客户警告风险。同时,为进行更密切的监督,中国央行将监督网上支付,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将监督网上贷款和个人对个人(P2P)平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将负责众筹和网上基金销售。
不过,《指导意见》的第十四条却引发一些争议,其全文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对此,诸多业内人士认为,这对目前流行的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做资金存管是一个冲击。阿里巴巴和对手腾讯在网上金融领域激烈竞争,它们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支付平台,并都在近几个月推出网上银行。截至去年第四季度末,阿里巴巴旗下成立于2013年6月的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管理的资产从零增至5780亿元。而万达集团近期谋划的金融布局的主要方向也是互联网金融的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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