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江河湖海优质地段经营性用地不少于50%

政策观点地产网2015-07-21 16:52:33

   7月20日,在海南省2015年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将从源头上管控房地产用地供应,其中利用滨海、滨江、滨湖、滨河等优质资源开发房地产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不得少于50%。

  具体来看,一是优化存量土地,按海南省政府要求,对依法回收的闲置用地用作住宅类房地产开发的,需经省国土部门同意;用作发展楼宇经济、商业地产、医疗产业等经营性用地的,可由市县政府批准,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二是建立住宅用地供应综合评分机制。以建设用地未开工率,房地产用地价格、纯商品房销售价格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对综合评分较低的市县减少或暂缓住宅用地供应。

  三是加强重点区域用地管控。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旅游度假区不再安排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利用滨海、滨江、滨湖、滨河等优质资源开发房地产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不得少于50%。

  此外,今年下半年,海南省住建部门将加强对海岸带及中部生态核心区的规划管控,合理安排土地出让节奏,控制房地产开发强度。

  一是划定限建区和禁建区,最终纳入《海南省总体规划》统一实施;二是探索建立房地产业管控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根据各市县列入房地产开发限建区、禁建区的面积比例和房地产用地调减规模,加大升级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市县政府运行和民生改善。

  另悉,2015上半年,海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增长,二季度海南房地产销售明显好转,各月房屋销售面积连续攀升。上半年全省房屋销售面积同比实现基本持平,增速比一季度加快2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