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12条意见
7月29日,相关消息显示,上海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包括设立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等12条意见。
就整体发展目标而言,《意见》要求,到2020年,上海市跨境电商交易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量的比重稳步提高,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在服务平台上,上海将依托本市电子口岸,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单一窗口”平台,为进出口电商和支付、物流、仓储等企业提供数据交换服务,为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管等部门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口岸监管便利化程度。
此外,上海还将优化跨境电商产业布局,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家级高新区和电商产业园区等,创建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
“支持园区出台有关企业入驻、人才集聚、融资便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设区域线下服务平台,鼓励园区建设贸易、仓储、配送、售后等综合服务体系,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形成集聚和示范效应。”
金融支持方面,上海将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贸发展、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业引导等专项资金,支持跨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训、开拓国际市场、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海外仓等项目。
其中,重点支持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发展和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建设,建立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支持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跨境电商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与电商平台业务合作,根据跨境电商业务特点和要求,开展线上融资方式及担保方式创新,鼓励基于诚信的无抵押贷款方式推广。
另据《意见》,上海还将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支持保税商品展示叠加保税进口等跨境电商与传统零售相结合的业态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形成线上线下跨境购物渠道的相互补充。
支持通过邮路、快递实现的跨境零售业务,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其通关、支付、结汇、仓储和售后服务等问题。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跨境专业服务,率先开展服务贸易跨境电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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