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套房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政策解放日报2015-11-11 10:23:23

  本报讯(记者 赵翰露)市公积金中心日前出台规定,称将加强公积金提取审核。记者了解到,社会上存在一些中介机构,以反复过户房源、劳动关系迁出等方式帮助非购房者违规提取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此举,意在遏制这一现象,防范提取风险。

  “专业快速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专家”等广告,不时见于街头巷尾;百度搜索和各大房产论坛,也有一些中介机构和个人声称可以协助提取公积金。记者以“限购、想提取公积金”为由致电其中一家,对方爽快表示,可以帮助快速过户一套外地房屋,提到公积金后,再过户给别人。“相当于你短期买了一套房子,拿到公积金,再卖掉,没有任何风险。”

  不过中介机构“无风险”的承诺可能很快要打水漂。从市公积金中心新出台的规定来看,要打击的正是这样的“快速过户”等行为。规定中明确表示,“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通俗地说,即一套房子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另外说明。此外,针对部分中介提供的“劳动关系转出提取公积金”的做法,新规中也明确,如职工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提供对方城市公积金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后,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否则公积金将封存。

  新规中还表示,市公积金中心将严格审核、加强监管,如在审核中有疑义,市公积金中心将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材料;如出现违法提取行为,将严肃处理,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公积金中心表示,这一新规的出台,正是对现有法律尚未明确制约的一些违规提取行为,进行风险防范,让合规正常购房的职工,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购房的优越性。对于一些确实因限购等原因,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无法使用的职工,公积金中心表示,公积金还是优先为购买第一套房服务。不过,目前除了购房和租房,上海职工还可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 未来,有可能开放更多公积金使用的形式,但眼下尚作为储备政策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