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再出15条新政 全力去房地产库存
为降低老百姓的买房成本,政府减免了哪些税费?住房公积金贷款会促进老百姓买房吗?首套房贷款申请条件放宽了吗?自去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分别于去年4月、6月、9月先后出台被称为“辽9条”“辽5条”“辽7条”,共21条政策措施。今年2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共15条措施。3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房地产政策”新闻发布会宣布,辽宁房地产“新15条”正式施行,省住建厅同时就支持住房消费最新政策做了详细解读。省住建厅副厅长杨晔表示,今年辽宁将大力发展养老、教育、旅游等多元化地产,全力去房地产库存。
热点1:减免哪些税费降低买房成本?
政策解读:个人卖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 免征营业税
杨晔表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交纳的契税超过1%的部分,省内各市都有不同的阶段性激励政策;居民在一年内卖旧买新,新房价格高于旧房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各市也制定了阶段性激励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少至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少至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少至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少至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杨晔表示,今年起,个人卖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也免征营业税。
热点2:住房公积金怎样支持住房消费?
政策解读: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
杨晔表示,辽宁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是20%,贷款额度最高80万元,还贷年龄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据统计,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460万人,约占全省城镇就业人口的1/3左右。去年,全省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32亿元,同比增长10%;累计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470亿元,同比增长48%;公积金贷款支持约12万户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约占全省去年商品房销售套数的1/3左右。
今年全省各地将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缩短办理贷款时间,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个体、私营、混合所有制、外资等非公有制单位加大缴存力度,扩大缴存范围。
热点3:首套房贷款申请条件放宽后有哪些新规?
政策解读:贷款还清再申请贷款买房,算首套房贷申请
杨晔表示,首次申请贷款或原来有贷款已经还清,再申请贷款买房的,按首套房贷款申请算。按照央行最新规定,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款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热点4:支持农民工购房有哪些优惠?
政策解读: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
杨晔表示,各地区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将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民工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为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省农业银行还推出一系列贷款优惠措施。
热点5:棚户区改造中为何要推行货币化安置?
政策解读:货币化安置有利于就业和生活
杨晔表示,今年将全面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打通商品房和棚改房、公租房、拆迁安置房之间的通道。实施货币化安置,既可以是直接发货币补贴的传统货币化方式,也可以是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购房的创新型货币化安置方式。创新型货币化安置既可以满足棚改居民实物住房的要求,也有利于困难群体就业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