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滩区内拟禁止房地产开发
核心提示丨每年“七下八上”是黄河的主汛期,防汛任务艰巨。为此,我省专门为黄河防汛,制定了一部地方性法规。昨日,《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草案)》,首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了解,早在2003年,山东省已经出台实施《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
立法|黄河滩区内还有128万老百姓
黄河滩区主要是指黄河主河槽与防汛大堤之间的区域,既是黄河行洪、滞洪、沉沙的重要区域,也是百万群众赖以生存的场所。正常情况下,黄河河水在河槽中流动;如遇到较大洪水,就会漫过生产堤进入滩区;再遭遇更大洪水,就会冲击黄河大堤甚至导致黄河决口。
我省黄河滩区面积较大、人口众多,滩区内还有128万老百姓,一旦发生大洪水,迁移安置、转移救助、洪灾处置、医疗防疫、重建补偿等工作协调复杂,防洪安全责任重大。
立法之前,河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此次将通过立法的形式,将黄河防汛工作从行政手段上升到法律层面。
新规|禁止将黄河滩区规划为成片开发区
黄河滩区如何利用规划?草案规定,沿黄河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涉及黄河滩区利用规划,应当符合防洪、行洪的要求。
草案规定,禁止向黄河滩区迁增常住人口,禁止将黄河滩区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商业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工厂、企业成片开发区。
这是本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亮点。房子建在河道内,一旦遇到特大洪涝,不仅会影响泄洪,也可能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据了解,早在2014年黄河滩区内的一家农庄别墅面世售卖,被曝光后叫停。
亮点|禁止向黄河河道倾倒垃圾
目前,黄河防洪工程体系尚不完善,滩区、滞洪区迁移安置设施不足。另外,黄河河道内违规采砂、倾倒建筑垃圾等影响黄河防汛的活动屡禁不止。
对此,条例草案中规定,“禁止向黄河河道内倾倒垃圾等废弃物,保障防洪、行洪和水资源安全”。对于违反规定的,草案还要求县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向黄河河道倾倒垃圾等废弃物者,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危害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黄河中的浮桥,河道内的水木……汛期来临时,他们就可能堵塞河道。条例草案规定,沿黄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汛期前组织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对黄河河道内的行洪障碍,按照谁设置、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处罚|黄河道内采砂,没收非法所得且最高罚款5万元
条例草案列出了六种要追究责任的违规行为:1.向滩区、滞洪区迁增常住人口,擅自将黄河滩区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商业房地产开发用地以及工厂、企业成片开发区的;2.拒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黄河防汛预案以及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方案、防汛抢险指令的;3.迟报、误报、瞒报、谎报汛情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黄河防汛抢险中擅离职守、临阵脱逃的;5.截留、挪用黄河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的;6.有其他危害黄河防汛抢险工作的。
另外,草案对于在黄河伏秋汛期架设新浮桥或者未按照要求拆除浮桥的行为,将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在黄河河道内采淘铁砂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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