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委:加强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原标【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加强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具体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发现价格波动倾向性、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建立完善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妥善处置价格矛盾和纠纷。
二是畅通12358价格举报系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细化两节期间值班值守,保持12358系统畅通。热情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准确解答政策咨询,快速办理投诉举报件。
三是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加强交通价格监管,严肃查处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继续开展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价格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强对商品零售企业的法规宣传和重点检查,维护商品零售价格秩序。密切关注洗车、餐饮等领域的价格波动,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努力化解价格矛盾。密切关注药品、物业管理、停车等价格改革领域的市场动态,加强市场巡查,坚决制止经营者借价格改革之机实施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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