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上街区、管委会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住建部 国土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河南省住建厅、河南省国土厅〈关于贯彻落实建房〔2017〕80号文件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房管〔2017〕15号)》文件要求,根据郑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计划安排,现对全市2014年以来,取得国有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时间和范围
在2014年1月1月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填报方式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的填报项目和填表说明,仔细核对、认真填写。
项目所在地在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和航空港区的开发企业,将《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郑东新区CBD外环28号,联合大厦703室徐少坤老师收),电子版发送到fgjtkb@163.com。
项目所在地在县(市)、上街区的开发企业,将《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到项目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三、具体要求
(一)各开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企业内部各部门齐心协力做好填报工作,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统计表》报送到指定地点和电子邮箱。
(二)对存在填报不完整、隐瞒项目信息、不按时报送等情况的开发企业进行通报,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记入开发企业征信档案。对拒不配合填报的开发企业,将通报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启动联合查处机制。
(三)各县(市)、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汇总表和电子版报送到市局市场监管处(703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