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精神,经过近一年的研究准备,日前省发改委印发了《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此前已出台的跨省长途管道运输和省内短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我省在管道天然气运输、配气环节的定价及监管机制已全部建立。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近年来我省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不断深化,相继放开了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户用气等价格,全面理顺了非居民气价,管道天然气配气与销售价格下放市县管理,落实了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政策措施。此次我省管道天然气输配气环节定价制度的建立,为推进“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天然气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对促进燃气企业建立成本约束机制、规范政府与企业定价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省出台的配气定价办法,贯彻了“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原则,对定价范围、对象、方法等各方面做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对单独核算配气业务、单独归集配气成本、主要成本监审指标、公开成本信息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阶梯气价、联动机制、独立采暖气价等定调价程序,建立了标杆配气价格、三年为周期的监管等制度。在研究起草过程中,我省借鉴了外省经验,两次书面征求省市县有关方面的意见,两次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创新性开展了法律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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