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
针对部分地区存在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不清、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转供电主体传导降价红利不到位、户表改造工作进展迟缓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陆续出台了10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在电力公司的支持配合下,降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此同时,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在一些地方尚未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
通知要求,加快转供电摸排清理工作进度,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全面排查不落实降价政策、不在规定时限内全面传导降价红利的行为,打通降价政策传导中的堵点、难点。同时,各地要综合已出台的各项降价措施,明确具体降价标准,简化操作程序,确保降价措施可操作、可传导。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
通知指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部署各级电力公司尽快摸清辖区内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电力用户数,主动服务,加大改造力度,尽快实现直接供电,电网企业因一户一表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等,纳入输配电成本并适时疏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向全社会做出的重要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相关地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把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放在当前价格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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