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完成

聚焦中国经营报2015-01-12 09:20:53

  事不过三——在历经两度推迟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终于有了阶段性的进展。抢在2014年年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已经基本完成了《条例》修订的有关工作,并已形成《条例》修订草案稿。如无意外,这份修订草案稿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订草案稿对原有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监管等都有所完善。其中在用途方面,既包括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建设贷款,也包括个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途的多元化等相关内容。

  截至2014年8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经达到7.03万亿元,覆盖1.07亿缴存职工。因此,作为监管、管理依据的《条例》修订工作,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调整,将事关超过1亿人的切身利益。

  初稿已成

  “陈政高部长部署的2015年工作里面,虽然还包括《条例》的修订工作,但是工作目标是‘完成’,这和前两年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据我所知,《条例》修订,已经形成了初稿。”2015年1月8日清晨,一位不愿具名的住建部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2014年11月前后,《条例》的修订草案稿就已经初步完成。此后,涉及此项工作的住建部有关司室又进行了会商,并对草案稿进行了少量调整和修订。据了解,参与《条例》修订工作的包括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保障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等。

  现行《条例》于1999年颁布,一直是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2010年,由于部分地方政府提出在保障房建设资金领域,引入住房公积金结余作为中长期建设贷款的支持,住房公积金修法随之提上议事日程。

  两个独立消息源均向记者表示,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国务院分管领导曾“不止一次”询问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条例》修订工作的节奏。

  在一次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会议上,住建部新任部长陈政高的特别强调也佐证了这一说法,“修改《条例》,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力争早日出台,向广大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记者了解到,在住建部相关司室对《条例》修改稿进行会商的同时,目前已经完成的初稿,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听取了有关地方政府、地方公积金管理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程度上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