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进入新常态 政策需要有弹性

聚焦中国青年报2015-04-02 17:22:33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同一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从土地、建设,到信贷、税收,与房地产市场多个环节相关的政策出现变化。2015年房地产调控的大幕就此拉开。

  强调因地制宜

  仔细研究7部门相继出台的房地产新政会发现,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成为最大的亮点。

  根据《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

  “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述通知中这样的表述让很多业内人士感受到了与以往的不同。

  在《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因地制宜的表述同样出现: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

  “不论是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的文件,还是央行、银监会、住建部联合下发的文件,都在强调因地制宜。”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是因为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了新常态。

  这种新常态表现之一就是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出现了分化。有的地方供求大致平衡或供求略紧,而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

  “对这种分化的状态,没有必要再进行一刀切式的政策调控。”秦虹说,过去的政策往往是全国统一,但房地产市场发展到现在,出现的这种新常态要求政策在不同的地区有一定的弹性。

  在秦虹看来,这种弹性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空间,但并不意味着各地可以有过分的政策调整。“中央对调控划出了一条底线,地方的调控不能脱离国家的大的政策要求,比如针对二套房,央行规定首付是40%,地方政策可以在40%~60%之间调整,但不能做成10%”。

  实际上,进入2015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明显变化。

  秦虹告诉记者,过去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都是基于房价过快上涨、投资投机需求旺盛的基础作出的,而我国房地产市场销售经过2014年一年的负增长后,供求关系从过去的偏紧转变为整体偏松、部分地区过剩,投资行为大为减少。与这种状况相适应,那些过于严厉的调控政策有条件回归到正常状态。

  发改委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琳也持类似观点。在她看来,“就跟经济进入新常态一样,房地产调控政策也在回归常态,尤其是税收、信贷政策。”刘琳说,之前的调控政策都是在房地产市场很热的情况下制定的,与现在的市场状况已经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