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落地难 新政或利好三四线城市

聚焦国际金融报2015-10-19 11:29:59

  从技术层面上看,鉴于各地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各自的数据库建立、审批流程信息化均存在较大差异,短时间内实现信息快速沟通、协调难度颇大;从需求层面看,目前大城市的公积金利用率很高,归集资金其实已用得差不多。而对于公积金使用率相对较低的三四线城市来说,由于流动人口不多、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再加上目前购房投资风险上升,难以看到更多的外溢性投资需求。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的问题,困扰着许多有异地购房需求的人。近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10月8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其实,从去年开始,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就发文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10月8日出台的通知更是进一步推动了这一政策的落实。

  不过,在专家看来,由于各地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导致信息、数据不互通以及缴纳规定的不同,这些都将成为异地互贷的障碍。目前各省已陆续表示,正在制定本地区互贷政策,如无全国统一标准,政策的顺利落地就存在难点。

  “异地购房暂不能申请我市公积金贷款。”近日,《国际金融报》记者就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咨询了上海、北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时得到上述答复。有专家认为,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全面推广确实存在一定难度。

  多地尝试多年

  《通知》提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事实上,早在《通知》出台前,已有部分省份开始执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从2015年7月24日起,广东省9个城市(包括东莞、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清远)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

  除同省异地互贷外,跨省异地贷款也在局部地区实施。今年2月,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省会城市市长共同签署了《合肥纲要》,约定四城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在一线城市中,虽然北京目前表示居民异地购房不能申请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于9月发布《关于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通知》,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

  然而,政策的实施并没有预想中顺利。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曾表示,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

  “大中城市公积金归集跟不上贷款发放速度,出现‘钱紧’、‘钱荒’。”张其光说,另一方面,部分城市贷款条件却过严,发放率较低,削弱了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新政执行难

  在专业人士看来,公积金异地贷款在全国推广确实存在难度。

  “一直以来,各地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导致各地的数据信息并不互通,而且各地的缴纳规定、额度也有所不同,这些都将成为异地互贷的障碍。”德迅咨询房地产分析师陈媛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也对媒体表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执行层面还有难度,虽然住建部解决了公积金异地信息的互相认定和查询的问题,但是各地公积金是分别管理,住建部没有一个机构可以集中调配。”

  陈杰进一步指出,住建部并没有所谓政策性住房银行,类似商业银行的总行机构,各地公积金的资金不能自由流通。

  深圳市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直言,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在各个城市手中,一些小城市的管理者不愿意占用本地公积金资金,支持一些人到大城市投资购房。因为公积金的用途还包括保障房建设、大病救治等用途,而公积金又是相对低成本的资金,这些地方管理者没有动力支持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