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新规:查出突击补缴5年内不给贷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肖陆军 通讯员欧东勇)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昨日正式发布实施。新规明确了将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偿还贷款、强化违规贷款申请监管、明确信用记录标准等内容,并增加了贷款业务委托办理等便民举措,以进一步提升深圳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
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
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公积金贷款 “代际扶持”制度,体现家庭代际成员间的互动扶持,新规在原来父母支持子女贷款或还贷的基础上,将子女支持父母也纳入,子女可以支持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或者为父母偿还公积金贷款。
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父母使用,以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或直接冲抵父母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减轻还贷压力,这样从贷中和贷后两个层面考虑了代际之间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联通,将公积金贷款作用发挥到最大。
明确贷后变更业务范围
据介绍,为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能享受到更优质便捷的贷后服务,新规明确了贷后变更业务范围,从制度上保障职工权益。深圳公积金中心还为职工提供了便捷的办事渠道,目前职工可直接通过深圳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变更还款日、变更还款方式、提前还款、对冲还贷、贷款缩期等5类贷后变更业务,无需再到柜台提供任何材料办理,极大地降低了办事成本。
违规操作5年内不予贷款
据介绍,有部分职工违规通过临时提高缴存基数、突击补缴、挂靠缴存等方式来提高贷款额度,这种行为对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带来不良影响,影响了合规缴存职工的权益。为强化对该类行为的监管,贷款新规增加了账户存疑审查机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以弄虚作假等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在5年内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新规对职工的信用标准予以明确,对存在一定程度逾期或者不良记录的申请人,不予受理贷款。
截至今年上半年,深圳已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4.4万笔,累计发放贷款资金达821.22亿元。此次贷款新规对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进一步补充完善,以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新规自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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